a.氣候、水文、土壤和植被狀況;
c.包氣帶巖性、厚度與結構;
d.含水巖層的巖性、結構、厚度和富水性;
e.隔水巖層巖性、厚度、結構;
h.
地下水環境背景值(污染起始值)或對照值。其確定的主要方法有: 充分收集歷史的
水文地質資料法確定;利用已有的區域
地下水環境背景值資料;在鄰區選擇環境水文
地質條件相似、地下水污染較輕地段作為對照區,取樣統計確定。
地下水污染源調查。
a.
工業污染源調查。應查明
工業污染源的位置。由廢水、廢氣、廢渣中排出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濃度;年排放量;排放方式;排放途徑和去向;處理及
綜合利用狀況;
b.生活污染源調查。應了解生活
污水和
醫療衛生廢水的排放量、排放方式、排放途徑、去向與處理程度;生活垃圾、糞便的排放、儲存、處理利用狀況;露天廁所分布狀況。
c.
農業污染源調查。應了解郊區化肥、農藥和農家肥施用量及其歷年的變化;較大的牲畜場分布、規模與發展狀況;污灌區位置、范圍、污灌量、灌溉方式、
污水的主要成分和作物種類。
大氣、
地表水和
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、應調查大氣、
地表水與土壤中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污染程度、范圍與演變過程、污染原因和途徑。
與地下水有關的其它人類工程活動調查。應收集調查改變天然
地質結構的各種地下工程。改變環境化學條件的礦產
開發等工程活動及其對環境生態的影響等有關資料。